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观察 > 金融 > 正文

新一批集采将开标 涉及品种56个 逾400亿蛋糕谁将吞下

2021-11-16 15:55   原文来源:

由国家医保局负责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下称“集采”)进入提速状态。

8月20日,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将正式开标。此次采购品种进一步扩大,涉及的品种达到56个,数量接近前两次集采中选品种的总和。伴随着第三批集采的启动,药品市场将迎来新一轮洗牌。

中康CMH数据显示,上述这56个通用名药品在2019年中国等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中合计销售额约440亿元。按照第二批平均降价幅度53%推算,中标后56个中标品种医院规模将减少至233亿元,按50%的医保报销比例测算,医保基金药品支出将减少超过100亿元。

本次集采包含了多个常用药品品种和部分抗白血病、抗肿瘤以及精神类药物,部分品种是前期集采流标品种,或者是前期集采品种的其他剂型。中康CMH数据显示,这56个品种,有18个品种2019年在中国等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销售额超过10亿元。

本次涉及的原研厂家数量达到25家,其中默沙东涉及的品种最多,达到5个;紧接着是阿斯利康,涉及的品种数量是4个。在竞争方面,多达16个通用名药品可参与的仿制药药企数量达到5家以上。

其中,作为一线降糖药的二甲双胍口服常释剂型以及缓释控释剂型预计分别有28家和17家仿制药企参与这次竞价,这两个品种2019年在中国等级医院和基层医疗结构的销售额累计超过20亿元。

根据采购文件,符合申报资格的申报企业数量大于等于11家时,最多允许8家中选。在相对应的采购周期方面,实际中选企业数为1家或2家的,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中选企业数为3家的,采购周期原则上为2年;中选企业数为4家及以上的,采购周期原则上为3年。

文件亦表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派代表组成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代表各地区公立、军队医疗机构,以及社会办医药机构等实施部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由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承担日常工作并具体实施。

在集采中,企业一旦落选的话,意味着其产品基本要退出医院的临床市场。中康CMH方面表示,目前集采中标的重要性更加突出,药价厮杀或更加激烈,大幅度降价成为企业的必然选择。

回顾整个集采,2018年11月14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正式通过,由此拉开了国家集采序幕。此次第三批集采启动之前,国家集采已历经过三轮两批次,具体看,首批第一轮涉及25个中标品种,主要在“4+7”试点城市进行;首批第二轮同样是这25个品种,但扩围至25个省份;第二批涉及32个中选品种,在全国进行。

伴随着第三批集采的落地,集采已走向了常态化趋势。

集采被视为是降低医保支出的必然之举。

国家医保数据显示,我国卫生总费用逐年上升,2019年达6.5万亿元,占GDP的6.6%左右,较上年增长0.02%,支出压力持续加大。其中,个人支出占比由2001年的60%下降到2019年的28%,医保支付比例持续提升。医保作为当前医药行业的主要支付方,随着老龄化和人口红利消失,医保收支比例将进一步失衡,医保控费刻不容缓。

在2020年西普会上,有医保专家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医保支付改革面临的难题是,有相当比例医保支出属于无效医疗支出,医疗质量也没有受到足够重视,同时,医保资源配置结构不合理,医保资金流向了三级医院,三级医院持续扩张,变成装备竞争,而二级医院、基层医院受到的挤压严重。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意在推动医药产业变革与价值医疗的发展。

在上述医保专家看来,在医保支付改革下,我国的医药产业结构将实现由低端产业链向高端转型升级,医药产业的粗放型增长模式转向基于效率的内生性增长模式、技术创新驱动的集约型增长模式。“从市场结构看,有相当数量的企业被兼并、重组和转型,甚至淘汰,将出现一批具有规模优势、高效、研发能力强、资源整合能力强的大企业,行业集中度显著提高”。

百洋医药集团董事长付刚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集采政策的推进,对医药行业影响重大,意味着仿制药的好日子走到尽头了。“集采政策推进的速度,超过了大家的预期。过去中国仿制药虚高定价,养活了一大堆仿制药企业,带来了种种的回扣行为等弊端。集采推进后,有大批仿制药企会倒下,最后剩下的是那些质量过关、体量足够大的药厂。全国7000家药厂,剩下的或不会超过2000家”。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中国财经观察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中国财经观察网"。
2、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观察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sue@xsgou.com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投诉举报:sue@xsgou.com 在线投稿:tougao@xsgou.com 广告投放:ad@xsgou.com 商业合作:bd@xsgou.com
版权声明: 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互联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构成投资建议。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改正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 中国财经观察报·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2012-2018)互联网ICP备案 中ICP备120056699号-1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