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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榕泰延期回复监管问询 投资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1-11-16 15:55   原文来源:

近日,ST榕泰发布延期回复上交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称鉴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工作量大,公司将延期提交书面回复并披露。

上交所的《问询函》对ST榕泰资金占用及偿还情况、审计保留意见和内控否定意见、其他应付款等问题提出问询,要求公司进行详细说明,并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以及会计师对相关问题发表明确意见。

据了解,ST 榕泰的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等问题是公司长期存在的内控缺陷。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广东榕泰与中粤农资、和通塑胶、永佳农资、国华机电构成关联关系,多次发生关联交易。但广东榕泰在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中均未如实披露上述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的事实,导致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在上交所针对前述关联关系下达问询函,以及媒体质疑时,广东榕泰披露的澄清公告仍然否认存在关联关系的事实。据此,广东证监局按照新证券法的规定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高额罚款。

据从事投资者维权的证券律师杨泉军介绍,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在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21日期间,买入广东榕泰股票的投资者,在2020年5月22日之后无论是持有还是卖出,都可以通过微信fazhi315咨询或者起诉。据悉,第一批投资者对ST榕泰提起的维权诉讼,即将提交广州中院立案。依据新《证券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记者 杨成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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