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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路通月内再收监管函 信披迟滞触红线

2025-06-27 09:40   原文来源:

6月23日,深交所的一份关注函再次将ST路通带入投资者视野。

根据关注函所示,ST路通监事会于6月8日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提案股东提请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审议罢免现任董事相关议案,会议审议通过并决定于6月27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但公司未及时披露前述监事会决议公告,亦未披露临时股东会通知。

此外,相关股东已向公司董事会提起临时提案,提请在6月3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增加罢免现任董事相关提案,但公司董事会拒绝将相关提案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深交所要求ST路通在2025年6月24日前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但截至6月26日,ST路通仍未披露相关回应公告。

近期,ST路通监事会通过媒体发声:董事会拒不披露监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通知,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董事长邱京卫、证代成寅存在拒绝执行监事会决议、未按规定报送监管机构备案、不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等不当行为,严重阻碍监事会依法履职。

同在6月23日,江苏证监局对ST路通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警示函指出,上述事项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具有重大影响,公司未披露相关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董事长、代行董秘职责的邱京卫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证监局决定对 ST 路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邱京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有股东匿名向记者表示:监事会决议遭无视,临时提案权遭非法剥夺,股东行使法定权利尚且如此艰难,更无法确信路通视信董事会能够公平对待其他股东,充分保障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严峻形势下,希望证券监管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应对,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是ST路通本月第二次因信息披露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6月8日,ST路通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指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公章管理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及账户冻结情况等问题。证监局对部分公司高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其中就包括董事长邱京卫、董事付新悦。

公开资料显示,ST路通董事会共有5人,分别是非独立董事邱京卫、付新悦、王晓芳,以及独立董事黄远征、汤四新,均为华晟云城提名。5月26日,股东联合提出罢免现任非独立董事,其理由为:“因ST路通原第一大股东华晟云城及其关联方债务问题,华晟云城持有的公司股份持续被动减持,目前已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认定其提名的董事不适合继续担任公司董事。”

而就在6月25日晚,ST路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6月23日收到大股东吴世春增持公司股份114万股的告知函。有投资者在股吧发出质疑:“按照交易所规定,股东23号增持,公司应于24号晚至25号开盘前发布公告,董事会又拖拖拉拉,到25号晚上才发。”还有投资者提出:“如此频繁的信披违规,绝非疏忽,而是系统性藐视监管!”

ST路通相关人员屡次暴露出信披违规的问题,究竟是偶然还是刻意为之?公司监事会正常权利能否得到尊重与执行?我们将拭目以待。该案例或许成为今年并购新政后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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